明光市桥头镇行政审批服务指南(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审批)

    发布时间:2023-08-17 09:28
    【字体:打印

    填报单位(盖章): 主要领导: 填报人: 联系电话:

    基本信息

    审批数量

    -1

    事项名称

    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审批

    事项属性

    审批事项名称

    审批对象

    自然人、法人或社会团体

    审批时限

    承诺件

    法定时限

    法定时限:20个工作日; 承诺时限:10个工作日;材料预审:5个工作日

    审批性质

    行政审批事项

    网上办理程度

    预审

    审批方式

    审批

    是否授权窗口

    是否进驻中心

    是否收费

    监督电话


    咨询电话


    实施主体

    国土资源局

    审批条件

    ①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要求;②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。

    应交材料

    ①用地申请。建设项目业主提交的申请书,注明用地原由,拟申请用地面积,位置,用地现状等基本情况;②在城市规划区内的要出具住建部门同意选址的意见;③有资质的单位提供的勘测定界报告;④项目用地平面布置图;⑤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文件;⑥其他相关部门(发改局、林业局、水务局、旅游局、交通局)的批准文件或证明材料;⑦临时用地者与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签订的临时用地合同和补偿协议;⑧复垦承诺书。

    许可依据

  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57条、《四川省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〉实施办法》第50条。

    流程配置

    、受理点:县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;二、审查:行政审批股(1个工作日);三、承办股室审查、汇总会审意见(6个工作日):承办人提出审查意见(4个工作日),股室负责人提出审查意见(2个工作日),实地勘测(限10个工作日,不在承诺时限内)

    ;四、局分管领导审查,拟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意见(限2个工作日内);五、局负责人审核,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意见(1个工作日内);六、制作临时用地批准文件,并交由政务中心办事人员通知申请人前来领取(限3个工作日,但不在承诺时限内)

 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